阅读历史 |

第5章 师父带进门 (第1/2页)

加入书签

师父钟任之是北江市人。在我来北江之前,他是这里的法医,也是医学院里法医系的客座教授,在大学里讲授法医理论在实践中具体应用方面的课。因为他实践经验丰富,授课时语言生动并喜欢引用案例,善于引申却不脱离现实,观点尖锐又决不缺乏细腻,如同柳叶刀划过人体肌肉,锋锐而轻柔,从而让听课的学生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真实和震撼!以致于等到他的课时,其他学系的学生也喜欢前去旁听。

我就是其中之一。

准确地说,是钟任之的那种敏捷准确的思维方式吸引了我,让我见识到了法医这份职业的魅力。在他的身上,我看到了爷爷的影子,然而他所讲的却又不同于爷爷。

如果说爷爷告诉我的是什么,那么钟任之所讲的便是为什么。每每一件事讲起来错综复杂,听起来似乎毫无头绪,但只要经过钟任之稍加分析便豁然开朗。那怕是凌乱如丝,他也总能找到最快捷的梳理途径,而且总能出人意料。

“原来一件事可以从这里分析!”每每听完他的讲述,我们都会不由产生这样的感叹。

而钟任之在讲述完毕一个案例时,往往会加上一句:“一切都会过去的!”这句话仔细听来,和前面的讲授并无联系,有如一条流畅平坦的道路,突然毫无预兆地分离出的一条分叉。但是大家那时候的思维,已经像加足了油门的汽车,跟随着他的讲述酣畅淋漓地驰骋着,于是谁也没注意到这个情况的出现。

但是我听了出来!

这句话像对他自己,也像对别人说的。

钟任之授课大多采用提问的方式开始,给人设置一个思考的空间,然后再出其不意地道出答案。

“如果一个人头顶部遭受创伤,他告诉你们是走路时碰的,你们会不会相信?为什么?”他时常所提的问题就是这样的,前提简单得只有一句话,让人看着无从下手。

“我要告诉你们,这个人肯定撒了谎!”等到大家冥思苦想了一阵后,他往往会在恰当的时机给出自己的观点,使人印象深刻:“两个物体相碰,接触的是凸突的部位,人体也不外乎如此,那么碰撞后发生损伤的就必然是膝盖、肘部、鼻子、额头等部位,而决不会是头顶部位置。——除非是伤者低下头等着别人撞过来!”

大家会心地笑了。

“那样的伤口,只能是自上而下的打击所形成的。”他往往用这种最简单的物理知识,解决看似复杂的法医问题,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。

从某些方面来说,是钟任之的课,让我对法医那种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浓厚兴趣,从而选修了法医学这个专业。

有一次上课,钟任之飞快地在黑板上画了一副人体图,并在人体的右侧标注了一道自前向后的伤口,然后问道:“大家看看这个的伤口,分析一下凶手有什么特征?”

这样简单的假设条件,在其他课程的提问中非常少见,但在钟任之的课堂上,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。虽然很难得出结论,但大家依然乐此不疲,因为每个人都期盼他那出人意料的答案。

下面的同学低头讨论了一阵,没有人敢站起来发言。

“大家从小到大的学习和考试,往往有老师预设了充分的前题条件。而在平常的凶案中,我们不要奢望凶手留下很多线索,很多时候只有这样简单的信息,这就要求我们不仅仅局限于法医知识,而应该多角度的分析,推断演绎当时的情景。”钟任之提醒道。

“凶手是左撇子。”我站起来回答,“身高与伤者差不多。”

钟任之的眼睛一亮: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伤口在伤者的右侧,走向是由前向后的,对于面朝向他的凶手来说,必然是左手所为。”我说。

“为什么不可以是凶手从后面用右手行凶呢?”钟任之问。

“如果凶手站立于伤者的后侧,则不可能是越过伤者的手臂从前向后刺,这不符合行为者的心理状态。”我回答。

“说下去!”钟任之微笑着点点头。

“从伤口的高度来看,与伤者的手掌位置差不多;从伤口的走势来看,较为平直,符合同一高度刺入的特点,因此凶手与伤者的身高差不多。”

“很好,分析得很到位!”钟任之赞扬了我一句,然后对大家说道,“我之所以经常提出这样的伤口问题,是因为在日常的法医工作中,很多时候是需要分析伤势的,有的是凶杀案中的尸体创口,有的是伤害案中的伤势,所以作这样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。有些东西并不是单纯靠医学知识就能解决,从刚才这位同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,这是需要运用人体运动习惯、物理学等知识来综合演绎推理的。”

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,他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亲身经历和侦破的案件。

一天,钟任之任职的地方发生了一件大事。几十个群众围堵在了公安局大门口,大喊要申冤!更有人弄来了一块横幅,上面用红墨水写着“杀人偿命,血债血还”!

事情是这样的:前一天的晚上,城里发生了一起命案。一个姓张的男人发现自己老婆有外遇,而这个人竟是自己一个姓冯的好友!于是姓张的男人冲到好友家里,质问姓冯的男子。姓冯的男子家中当时只有其一个人,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。四周的邻居听到姓张的男子愤怒的吼叫:“我要杀了你!”随后发出一阵打斗之声。

姓冯的男子家的门是关着的,没有人敢上前劝架。当一切重归平静之后,姓张的男子倒在了客厅里。

姓冯的男子打电话报了警。

警察赶到现场时,发现姓张的男子头部遭到了重击,已经死亡,而他的手中还握着一把菜刀。

那把菜刀上有姓冯的男子的血指印。

姓冯的男子交待:姓张的男子进屋之后,就抓住自己进行殴打,说自己勾引了他的老婆,还说要杀了自己!他向姓张的男子解释没有那回事。但姓张的男子没有听,跑到姓他家的厨房里取了一把菜刀出来,砍了姓冯的男子两刀。

“砍在这里!”姓冯的男子指指自己的左肩膀。在那个位置,警察看到了两处刀伤,已经砍到了肌肉层!

“于是我就顺手拿起旁边的一根铁管,朝他头上打了一铁管,把他打倒在了地上!”姓冯的男子说着又指了指客厅地面上的一根长铁棍,那上面粘满了鲜血和毛发,“我是自卫的!”

如果姓冯的男子所说属实,那么他就是正当防卫,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,而如果他撒了谎,那么就是谋杀!可是姓张的男子手里的确有一把刀,而且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证人,四周的邻居听到的是姓张的男子那句杀气腾腾的“我要杀了你”!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